刘良才律师
从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十余年,法律工作经验17年。现兼任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华南理工大学法治评价与研究中心专家顾问、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广东总工会特聘高级讲师等。法学研究成果曾先后获得国家级奖项5次、省市级30多次。刘良才律师曾参与制定《中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交通运输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广东省交通运输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广东省交通运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等,2017年度获市律协“法制建设贡献奖”。
【这是一个产品详情】产品详情已自动绑定后台每篇产品的数据。拖动控件时请不要让任何控件重叠。请在后台产品管理直接设置好产品详情的内容样式,前台设计器不提供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