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司法》下的公司自行清算

浅析《公司法》下的公司自行清算

作者:袁银

引言公司解散必须履行清算程序,即公司出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解散事由后,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及其他各种法律关系,处置并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后,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清算方式包括自行清算、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其中,公司自行清算一般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等自愿解散的情况,是公司依法自行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而无须有关政府部门或者人民法院等外力介入的清算。本文将结合《公司法》关于公司清算相关规定,对公司自行清算程序的适用条件、程序等内容进行讨论,以资参考。

1.       自行清算的法定情形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出现前款规定的解散事由,应当在十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清算。。以及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公司依照前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者成立清算组后不清算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因本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而解散的,作出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决定的部门或者公司登记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另,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

由此可知,符合《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至(四)款的规定且满足公司财产足以清偿债务的条件,公司可以自行清算。但对于符合《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而解散的,如公司不自行清算,作出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决定的部门或者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

二、公司自行清算的程序

(一)一般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董事为公司清算义务人,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董事组成,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另选他人的除外。”,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以及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订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第二百三十九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公司自行清算的一般程序包括:1、成立清算组;2、通知、公告债权人;3、清理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主要如下:(1)清算组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根据债权申报的情况和财产清理状况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等。(2)制定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并交股东会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否则给公司股东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组成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若发现资不抵债,清算组应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清算组应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4、了结公司债权、债务。(1)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2)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应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到期的公司债权,协商处理未到期的公司债权。(3)清偿公司债务。5、分配公司剩余财产清偿全部公司债务后,若有财产剩余的,在股东间按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6、制作清算报告。清算结束后,制作清算报告并附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及其各种财务账册,向股东会报送确认。7、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二)简易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公司在存续期间未产生债务,或者已清偿全部债务的,经全体股东承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二十日。公告期限届满后,未有异议的,公司可以在二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司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股东对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承诺不实的,应当对注销登记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另,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关总局、税务总局于2023年12月21日发布了《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明确了简易注销的具体步骤,可以做实践操作的参考。根据《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的规定,简易注销的具体办理流程为:1.符合适用条件的企业登录注销“一网”服务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示期为20日。2.公示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超过公示期,公示系统不再接受异议。3.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信息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询税务信息系统核实相关涉税、涉及社会保险费情况,对经查询系统显示为以下情形的纳税人,税务部门不提出异议:一是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二是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没有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的纳税人;三是查询时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纳税人;四是无欠缴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4.公示期届满后,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企业可以在公示期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期满未办理的,登记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延长时限,宽展期最长不超过30日,即企业最晚应当在公示期满之日起50日内办理简易注销登记。企业在公示后,不得从事与注销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自行清算中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清算义务人应及时履行清算义务

根据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时,董事或公司通过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另选的人员作为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如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且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清算组应及时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20修正)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自行清算时,清算组应当严格依法履行相应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尤其是在通知已知债权人时应注意起到足够的通知效果并保留相应的通知证据。如采用邮寄送达方式,联系人及联系地址应该是合同约定的地址,也可以考虑身份证地址。

(三)公司自行清算时,清算方案应经公司股东会确认,并按照法律规定清偿顺序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订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因此,公司自行清算时,清算方案应经公司股东会确认,并按照法律规定清偿顺序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  

(四)清算组应依法清算,在清算完毕后方可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清算组成员履行清算职责,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清算组成员怠于履行清算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20修正)第二十条“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之规定可知,公司在注销前应当严格依法履行相应的清算程序后方可办理注销登记。

四、结语

《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公司解散的法定情形、清算义务人以及清算的相关程序作出了相关规定。公司自行清算中,作为清算义务人的董事或者股东会选定的其他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勤勉尽责履行清算义务;作为公司的股东也应当协助配合清算组实施清算程序,保管好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以免产生相关赔偿风险;作为公司债权人,在收到相关债权申报通知后,应及时申报债权,以免影响自身合法权益。

2024年12月31日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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